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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盘平台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规定

个人所得税特殊情形——股权激励操盘平台

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规定

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主要包括股票期权、限制性股票、股权奖励和股票增值权等四种形式。

计税方式

在2023年12月31日前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(年度表)计算纳税。计算公式为:

应纳税额=股权激励收入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
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(含两次)股权激励的,应合并案上述规定计算纳税。

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

股票期权

授予日即可转让(且有市价)

授予时:实际购买价(施权价)低于授予日公平市场价(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)的差额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计算纳税。

到期行权时:不再纳税。

行权前转让:属于“财产转让所得”,依法征免(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,免税)。

授予日不可转让

授予时:一般不作处理,除非股票期权在授权时即约定可以转让,且存在公开市场及挂牌价格。

到期行权时:实际购买价(施权价)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(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)的差额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计算纳税。

应纳税所得额=(行权时股票的每股市价-每股施权价)×股票数量

行权前转让:以转让“净”收入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计算纳税。

限制性股票

授予时:一般不做处理。

解禁时: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计算纳税。

应纳税所得额=(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+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)÷2×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-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×(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÷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)

股权奖励

获得时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计算纳税。

应纳税所得额=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

股票增值权

兑现时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计算纳税。

应纳税所得额=(行权日股票价格-授予日股票价格)×行权股票份数操盘平台